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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S CENTENR6月4日,記者從重慶市衛生計生委官網獲悉,重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開展重慶市“智慧醫院”示范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對外公布。《通知》指出,重慶市到2020年,要完成40家“智慧醫院”示范建設,其中2018年試點建設10家,2019年全面推開建設15家,2020年繼續建設15家。
“智慧醫院”近期重點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四方面:
(一)完善醫院信息平臺基礎建設。(二)加強醫院信息系統資源整合。(三)深化醫療全流程智能服務應用。(四)促進區域醫療信息服務協同。
另外,《通知》里提到了2018年完成10家智慧醫院建設,采用申報遴選機制,5月制定全市“智慧醫院”實施方案和評價指標體系并啟動首批10家試點醫院申報工作,相關醫院按照《智慧醫院示范建設項目申報材料要求》于6月15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市衛生計生委,各區縣醫院由所屬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核匯總后進行上報。市衛生計生委根據醫院報送的建設方案內容和資金落實情況進行審核,遴選10家醫院進行試點示范建設,并積極爭取市級財政提供項目引導資金,待項目驗收后補助試點醫院。其他醫院可參照重點建設內容和評價指標體系自行建設,待建設完成后亦可申請集中評定。
由試點醫院申請項目驗收,市衛生計生委組織相關機構和專家進行評審,核實“智慧醫院”建設效果。2018年度共評定10家醫院。
重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關于開展重慶市“智慧醫院”示范建設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衛生計生委、兩江新區社發局、萬盛經開區衛生計生局,各委屬醫療機構,陸軍軍醫大學各附屬醫院,解放軍324醫院,武警重慶市總隊醫院,大型企事業單位職工醫院,市衛生信息中心、市人口信息中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26號)精神,按照《重慶市以智能化為引領的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8-2020年)》(渝委發〔2018〕13號)文件要求,全面實施“健康重慶2030”規劃,優化人民群眾就醫流程,增強醫院便民服務能力,提升醫療智能化應用水平,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智慧醫院”示范建設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按照國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發展基本要求,發揮“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多方共建”的資源配置模式作用,全面貫徹落實重慶市以智能化為引領的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行動計劃,“智慧醫院”建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從改善人民群眾就醫體驗、增強患者醫療服務獲得感出發,圍繞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減輕醫務人員負擔、提升智慧管理能力,注重健全醫院信息平臺功能,加快信息系統資源整合,深化醫療服務智能應用,促進區域醫療信息服務協同。通過建立完善適應智能化技術發展的“智慧醫院”示范建設評價體系,指導醫院數字化應用逐步向自動化、智能化方向發展,創新“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模式,全面支撐業務協同應用、信息互通共享、標準統一規范的智慧健康信息服務體系建設。
到2020年,全市二級以上醫院普遍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智能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查詢、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三級以上醫院全面實現院內醫療服務信息互聯互通、應用互動協同,院間信息資源標準規范、共享協作,“智慧醫院”引領示范作用突顯。2020-2030年,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進一步與醫療健康服務深度融合,感知標識、認知計算、人機協同、智能監測、精準醫療等先進技術與智慧醫院建設協調發展、深入應用。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引導,醫院為主。“智慧醫院”示范建設主體以全市三級醫院為主,以及部分具備條件的二級醫院。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會同相關單位通過政策支持、項目引導和資金補助等方式激發社會活力、形成共建合力、構建持續動力。
(二)標準規范,突出特色。各示范建設單位要依據《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試行)》,在符合電子病歷基本數據集、電子病歷共享文檔規范、以及基于電子病歷的醫院信息平臺技術規范等衛生健康行業信息標準前提下,滿足《醫院信息平臺應用功能指引》《醫院信息化建設應用技術指引》和相關醫院數據上報管理規范要求,從醫院實際需求出發,根據自身規模、性質、發展、優勢和信息化基礎等不同特點,圍繞便民服務、醫護技協同、運營管理和科研教學等領域智能應用,選準建設內容和適用技術,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實施方案,避免貪大求全、重復建設。
(三)評建結合,示范引領。在鼓勵試點示范醫院先行先試、創新模式的同時,圍繞國家評價指標體系總體框架和智慧醫院評價指標,建立重慶市智慧醫院評價標準體系,適時啟動“智慧醫院”評定工作,及時總結典型案例、先進經驗和有效做法,同步進行示范推廣,強調評價結果導向。到2020年,完成40家“智慧醫院”示范建設,其中2018年試點建設10家,2019年全面推開建設15家,2020年繼續建設15家。
三、重點建設內容
重慶市“智慧醫院”建設要充分應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切實提升醫院智能化建設水平,開展醫療、護理、醫技、管理、后勤、保障、科研及教學等領域智能化應用,提高醫療質量、實現患者安全,提升患者就醫體驗、提高患者滿意度,提升醫院管理水平、實現醫院精細化管理,增強智能輔助決策、實施精準醫療,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健康需求。近期重點建設內容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完善醫院信息平臺基礎建設。
1. 夯實醫院智能化基礎設施。醫院按需配置自助服務機和智能導航設備,建立統一的設備及系統監控體系,具有符合標準要求的機房基礎設施、網絡安全體系和信息基礎服務能力,廣泛建設感知標簽、移動終端和無線、物聯網絡等基礎智能設施,完善樓宇安防等基建設施,實現醫院內部網絡規范接入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專網,使醫院信息平臺與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互聯互通,鼓勵以租用全市“衛生健康云”的方式提升醫院大數據、智能化基礎支撐和數據容災備份能力。
2. 健全醫院智能化信息平臺功能。建設連接臨床信息、醫療管理及運營信息等系統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作平臺,實現醫院內不同業務系統之間統一集成、資源整合和高效運轉,以及與外部機構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重點完善統一數據存儲管理、標準化數據交換共享、跨科室醫院業務流程管理、基于患者主索引和服務事件的信息注冊查詢、消息推送、電子證照管理等區域醫療服務協同基礎功能,為醫療智能應用提供平臺及數據支撐。
(二)加強醫院信息系統資源整合。
1. 整合優化現有信息系統。通過醫院信息平臺實現醫院信息化建設統籌規劃、數據資源整合、業務系統協同和信息共享交換,以患者為中心、以醫務人員為主體,利用信息技術優化工作流程、創新管理機制,將單一應用系統和點對點互聯業務系統向平臺業務集成方式轉變,促進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臨床一體化應用和以財務為核心的運營管理一體化發展,加快實現院內醫療服務信息互聯互通,全面提升醫院的員工信息化應用素養和業務決策輔助支撐能力。
2. 強化數據采集和標準管理。建立健全醫院數據標準體系,建設以臨床文檔數據庫(CDR)為核心的醫院數據中心,實現多源異構數據的采集、匯聚和治理。加強病案首頁書寫規范、疾病分類與代碼、手術操作分類與代碼、醫學名詞術語“四統一”標準管理和應用,強化醫療業務全流程數據質量管控,提高業務信息庫數據質量,完善交換信息庫功能機制,實現院內協同辦公和區域醫療協作,同時為運營管理、臨床科研輔助和行業主管部門提供可靠數據支持。
(三)深化醫療全流程智能服務應用。
1. 智慧便民。提供便捷的實名建檔和身份識別方式,方便患者開展分時段掛號、就診、住院、檢查等預約診療和導醫分診服務,及時為患者提供就醫流程中通知提醒、結果查詢、記錄查看等信息共享服務,通過優化候診、繳費、出入院辦理、手術檢查等流程,提供診間、床旁結算、自助打印、智能陪檢等智慧服務。
2. 智慧醫療。在門診、住院過程中為醫生提供完整的患者信息共享(獲取)、便捷規范的病歷書寫、即時提醒的診斷及鑒別診斷(輔助確診)等服務,實現門診手術、合理用藥、臨床路徑、多學科團隊協作(MDT)、患者安全和隨訪管理等診療計劃執行智能服務,減輕醫務人員工作負擔。
3. 智慧護理。利用智能終端和設備管理住院患者信息,進行患者生命體征連續采集監測,實現輔助護理規范、移動護理會診等住院輔助護理功能和技術支持,使用智能標簽開展住院醫囑執行核對、輸液與注射管理服務,為護士提供患者信息提醒服務,自動完成消毒供應質量追溯。
4. 智慧醫技。實現檢驗、檢查類數字設備信息自動化采集、智能化處理,為麻醉醫生提供集成化術前訪視、術中監控和術后訪視服務,實現全院臨床用藥、靜脈配置智能化監控和現代化發藥管理等。
5. 智慧管理。通過信息系統從門急診、住院、體檢、手術、藥品、檢驗檢查、自助服務等業務信息中挖掘處理相關分析決策數據,實現病歷質量、醫院感染、醫療廢棄物、醫護行為、藥品和后勤智能化管理,反映醫院運行狀況,為醫院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6. 智慧保障。實現醫院人事、財務、物資的信息化管理,建設基于大數據的智能決策系統,提供現金、銀行卡、醫保卡、支付寶、微信等多方式、多點位的便捷支付服務,廣泛建立可靠、安全的門禁、電子認證和信息保護體系,普遍使用新型信息引導發布系統。
(四)促進區域醫療信息服務協同。
依托智慧醫院推動醫聯體內診療信息互聯互通,實現醫學影像、醫學檢驗、病理檢查等信息共享,實行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建立完善醫聯體內雙向轉診協同機制。依托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實現智慧醫院與全市婦幼保健、疾病防控、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指揮等公共衛生管理信息系統、中醫藥信息管理系統、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管理系統、轉診服務管理系統、全市統一號源管理系統、醫改監測、成本核算、服務監管平臺等業務應用系統和行業監管平臺的數據聯通、信息上報和業務協同,實現依托電子健康卡的跨院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信息查詢調閱,支持遠程診療服務協同及個人健康智能管理。
四、工作計劃
(一)啟動試點示范建設。(2018年5-11月)
“智慧醫院”示范建設項目采用申報遴選機制。5月制定全市“智慧醫院”實施方案(附件1)和評價指標體系(附件2)并啟動首批10家試點醫院申報工作,相關醫院按照《智慧醫院示范建設項目申報材料》(附件3)要求于6月15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市衛生計生委,各區縣醫院由所屬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核匯總后進行上報。市衛生計生委根據醫院報送的建設方案內容和資金落實情況進行審核,遴選10家醫院進行試點示范建設,并積極爭取市級財政提供項目引導資金,待項目驗收后補助試點醫院。其他醫院可參照重點建設內容和評價指標體系自行建設,待建設完成后亦可申請集中評定。
(二)開展試點項目驗收。(2018年12月)
根據評價指標體系和重慶市“智慧醫院”示范建設實施方案,對“智慧醫院”的建設進行客觀評價,指導和促進“智慧醫院”建設成效。由試點醫院申請項目驗收(附件4),市衛生計生委組織相關機構和專家進行評審,核實“智慧醫院”建設效果。2018年度共評定10家醫院。
(三)全面推開示范建設。(2019年-2020年)
在總結試點建設經驗基礎上,推廣創新模式和機制,分年度開展全面申報建設,并根據各醫院的“智慧醫院”示范建設進度,定期組織集中驗收評審,評價各醫院示范建設成效。2019、2020年度分別評定15家醫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衛生計生委成立全市“智慧醫院”示范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指導督促“智慧醫院”示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衛生計生委信息統計處,負責示范建設項目日常事務,包括專家庫的建設、智慧醫院評價標準的制定、審核試點建設申報、組織專家現場復核等。市人口信息中心負責按照領導小組要求編制“智慧醫院”評價指標、評審方案等并實施具體項目管理工作。
(二)明確目標責任。各醫院主要負責人為“智慧醫院”示范建設項目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牽頭推進示范建設工作,要加強協調和管理,建立項目工作組,明確相關責任人,統籌建立完善適應智慧醫療業務流程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確保“智慧醫院”示范建設目標的實現。各醫院要嚴格按照示范建設方案要求,明確重點建設內容,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細致的建設方案和工作計劃并落實。項目啟動后要定期(每月10日前)報送建設情況。
(三)落實資金保障。“智慧醫院”示范建設項目是市委市政府重要民生工程,涉及到廣大人民群眾普遍關心和迫切要求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各醫療機構要創新發展機制,積極籌集資金,保障“智慧醫院”的建設。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積極與當地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協調,爭取本級項目和財政支持。
(本文轉自HC3i中國網,感謝平臺提供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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